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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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的现金价值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可以向本公司申请领取“养老年金”。主险合同提供下列两种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被保险人须在申请领取养老年金时选择其中一种:
(1)一次性领取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年金,在养老年金领取日,本公司按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不能选择一次性领取方式。
(2)分期领取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选择分期领取养老年金,本公司将根据养老年金领取日当时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及当时本公司提供的适用于主险合同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产品的领取方式及费率标准确定领取金额,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具体的领取方式、领取金额将在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合同中约定。
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将个人账户余额的一部分转换为保险金转换年金产品,剩余部分一次性领取,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申请分期领取养老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所规定的最低金额。
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本公司将按照其提前退休时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养老年金,领取方式的约定同上,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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