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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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按照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 自本合同第11个保险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年金受益人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可按照申请时本公司提供的领取方式及标准领取年金。若被保险人于申请后的每一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按照约定的当期年金金额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按实际给付的年金金额等额减少。 若保单账户价值低于约定的当期年金金额,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当期年金。一旦年金给付中断,未来的年金给付需年金受益人重新申请。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