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本主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止。 |
发行机构 |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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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本公司收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提交的书面理赔申请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项之较大者: (1)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20%,但须扣除投保人累计部分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 (2)本公司收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提交的书面理赔申请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期满日24时仍然生存,本主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