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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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20%(百分之一百二十)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致成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但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则我们仅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全残额外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民航班机且在民航班机上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自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额外给付本合同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0%(百分之一百)航空意外身故、 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情形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若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高于200 万元人民币,则该项给付以200 万元人民币为限。 满期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八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