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终身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终身 |
发行机构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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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持续交费奖金 自第11 保单年度起,在您交纳期交保险费后,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我们将发放持续交费奖金,并计入个人账户价值。 (1)本合同生效日起10年内的每一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在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其后的60日内交纳; (2)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已交纳,并且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在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其后的60日内交纳。 持续交费奖金等于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1%。 追加保险费和补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不享有持续交费奖金。 持续交费特别奖金 如果本合同生效日起10 年内的每一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在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其后的60 日内交纳,在您累计交满前10 年应交期交保险费时,我们将发放持续交费特别奖金,并计入个人账户价值。 持续交费特别奖金等于第10 年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10%。 追加保险费和补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不享有持续交费特别奖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