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17周岁 | 保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日的当日24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30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的当日24时止。 |
发行机构 |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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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首个保单周年当日24时之前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身故保险金”限额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执行。 若被保险人于首个保单周年当日24时之后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后,且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当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20%额外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30周岁后首个保单周年日的当日24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期满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