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十八周岁以上(含十八周岁)、七十周岁以下(含七十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单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发行机构 |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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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终止。 (二)年金 若本合同生效满十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年金。自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当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本合同生效满十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年金。自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时仍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将于每个保单周年日按当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