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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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有效期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福启金
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零时,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福启金。
福年金
(1)在本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前,若被保险人于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当年度福年金。
(2)在本合同生效后且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之后,若被保险人于每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
额的20%给付一次当年度福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您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已支付的保险费”的含义: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保单红利的分配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
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给您,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在本合同已附加“附加福满堂C款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且附加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视为您同意将现金红利转入附加险合同的万能账户,保单现金红利分配时自动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转入附加险合同的保单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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