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 | 保障期限:5年 |
发行机构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总和后的余额。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身故的,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含首个保单周年日),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 ||
产品特色 | 【安全】一次投入,安然独享 专业团队为您打理闲置资金,且有最低保证利率,让您的财富安全稳健。 【低廉】费用低廉,公开透明 无初始费用、无保单管理费,部分领取及退保费用低廉且透明公开。 【灵活】资金灵活,方便使用 在保险合同生效日起500日后退保无退保费用,犹豫期后可申请部分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