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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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可在年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合同生效满五年后向本公司申请按以下约定领取方式之一分期领取养老年金:
1.年领
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及之后每年的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的,我们将按领取当时您与我们约定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养老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年领养老年金给付比例以个人账户价值的12%为限,且不低于2%。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养老年金。届时,被保险人可一次性向我们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价值,若领取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时,本合同终止。
2.月领
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及之后每月的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生存的,我们将按领取当时您与我们约定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比例计算并给付养老年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等额减少。月领养老年金给付比例以个人账户价值的1%为限,且不低于0.2%。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年金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本公司将终止给付后续养老年金。届时,被保险人可一次性向我们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价值,若领取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即为零,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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