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根据该被保险人的选择,按下列领取方式之一给付养老年金:
1.一次性领取
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一次性给付养老年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分期领取
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本公司当时提供的年金保险,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分期领取方式给付养老年金,转换后,本公司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之前,被保险人可以变更领取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的被保险人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或保单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特殊原因(病退、因企业改制、兼并导致的内退等原因)提前退休并办妥退休手续的,其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其退休后的首个生日或保单生效对应日。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申请身故保险金给付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部分的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体全残,本公司按申请身体全残保险金给付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部分的账户价值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离职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离职,本公司按申请离职保险金给付时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部分的账户价值给付离职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