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含70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计算。 |
发行机构 |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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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年金 一、自本合同生效满5年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且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年金。我们将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给付年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二、若给付年金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低于500元,我们将终止给付后续年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期满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我们给付满期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