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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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祝寿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祝寿金。
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若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或于本合同生效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该日)起,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扣除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且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该日)后身故,本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89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该日)期间本公司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利息),本合同终止。
除另有约定外,祝寿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且祝寿金、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默认自动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时间划入本合同项下附加的万能保险合同的保单账户,具体事项以本公司可供选择的万能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
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本公司的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所有的红利分配是本公司根据每个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的,是非保证的。
现金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并采取邮寄的方式向您寄送年度分红业绩报告,本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您实际分配盈利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利的70%。
现金红利领取方式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红利默认自动按本合同约定的保单红利派发日转入本合同项下附加的万能保险合同的保单账户。具体事项以本公司可供选择的万能保险合同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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