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5年。 |
发行机构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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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百年人寿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①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满18周岁,百年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②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百年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满期, 百年人寿按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