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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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根据该被保险人的选择,按下列领取方式之一给付养老保险金:
一、一次性领取:我们将按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转换为年金领取:我们将按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转换为本公司当时提供的年金保险,本公司根据该被保险人选择的分期领取方式给付年金,转换后,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按照账户价值比例领取:我们将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按该被保险人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4%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给付养老保险金后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按给付数额等额降低,个人账户减少的投资单位数按照给付养老保险金后的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如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给付保险金,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生存至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在其退休后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应在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之前身故,本公司按收到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后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中已归属该被保险人的部分给付身故保险金,将未归属该被保险人的部分转入公共账户,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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