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少儿保险、万能险、生死两全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30天(含)—17周岁(含)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
发行机构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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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10年、15年、20年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效力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全残的,如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但未满65周岁,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本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豁免保险费后,本合同视同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变更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 | ||
产品特色 | 全面守护 成长无忧 提供轻症重疾、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针对少儿易发的特定重大疾病,提供特别给付; 可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用于教育、婚嫁、创业; 提供意外特别呵护,孩子成长无忧。 人性关爱 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主险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让您的爱与责任继续(豁免保险费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请参考保险合同)。 持续交费 奖励多多 持续交纳保费,可享受持续交费奖金和持续交费特别奖金(领取持续交费奖金和持续交费特别奖金须分别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请参考保险合同)。 收益保底 稳健成长 最低保证利率,日复利月结息,全面保障个人账户价值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