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
发行机构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
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根据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养老年金给付选择权 自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起,养老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给付养老年金。自养老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和本公司当时规定的养老年金给付的年度最高金额较小者给付养老年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主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 收益稳健,安全保底:最低结算保证利率 1.75%,下有保底,收益有保证。 复利累积,账户增值:账户价值复利累积,可一直累积到被保险人 105 周岁,实现长期增值。 保单持续,享受奖励:若本主合同在保单持续奖励发放时点持续有效,自保单满四年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我们向您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价值。第四个保单周年日的保单持续奖励金额为第一个保单年度内所交保费的 1%;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的保单持续奖励金额为第二个保单年度内所交保费的 1%,后续年度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