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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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高中教育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5、16、17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高中教育金;
二、大学教育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19、20、21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金;
三、学业深造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2、23、24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学业深造金;
四、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本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中提及的“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按照应给付相应保险金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和保险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期间年数)计算。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但保单红利是非保证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在保险单周年日将红利分配给您,随后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
如果您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我们将不派发当年度的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领取
本合同保单红利的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我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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