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
发行机构 |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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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合同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具体比例如下表: 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0-17 周岁 100% 18-40 周岁 160% 41-60 周岁 140% 61 周岁以上 120% 其中,到达年龄=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当时保单年度数-1 保单红利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进行分配。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红利分配情况。 红利领取方式 本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所选的为准,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提出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后生效。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