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万能险、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70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 保障期限:终身 |
发行机构 | 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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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年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年度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年金受益人可向我们申请领取年金。我们将自年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按照当时保单账户价值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或按约定的给付金额给付年金,保单账户价值等额减少,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由年金受益人在首次申请时与我们约定。每个保单年度内给付的年金和部分领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支付保险费的 20%。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本主险合同终止: (1)已交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金额-累计年金给付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账户价值。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 ||
产品特色 | 1.账户持续增值 投保人支付的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保单账户,参与账户投资结算。 2.账户月月结算 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保单账户,并由本公司进行投资运作,最低保证利率为2.5%。公司将每月公布结算利率,按照保险条款约定每月结算保单账户利息,计入保单账户价值,参与下月账户结算。 3.保单持续奖金 本公司在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本主险合同约定发放保单持续奖金。 4.年金领取功能 投保人可根据人生规划的需要,自本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年度起,申请年金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