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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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表》确定的对应比例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
累计已交保
费比例表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 对应比例
17周岁及以下 100%
18-40周岁 160%
41-60周岁 140%
61周岁及以上 120%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除按上述约定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之外,还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500%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但本公司给付的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的,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分配红利和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每年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告知您该保单年度分红的具体情况。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保单红利的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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