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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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关爱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一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直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六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7%给付关爱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现金红利
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和非保证的。 本公司采取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年度分红业绩报告。红利分配日为本保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与本公司的红利公布日两者之中的较迟者。 在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保险合同不参与红利分配。
现金红利的领取方式
本保险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将现金红利储存在本公司,按照本公司当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的方式计息。您可以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累积的红利,或者在本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时一并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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