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监局今日公布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违法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
云南保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天安财险云南分公司改正,并决定作出罚款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羊松田作为天安财险云南分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云南保监局决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