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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多措并举 强化年底突击创利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1-15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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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交所多措并举 强化年底突击创利监管)

在年末突击进行重大交易,是一些公司借以扭亏摘帽、规避连续亏损戴帽、暂停上市以至退市的常用手段。不过,在一线监管机构的高压态势之下,上市公司的这些套路步履维艰。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上市公司涉嫌利润调节及相关会计处理问题,深交所加大了“刨根问底”式监管力度。比如,对存在2017年年底突击通过资产处置、突击性债务重组等交易调节利润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缺乏商业实质的资产出售、突击性债务重组、会计估计以及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等行为严格监管。又如,对可能出现业绩大幅亏损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市场对业绩存在较多质疑的高风险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提前做好2017年年报披露后高风险公司识别工作。

具体来说,深交所在年底突击创利监管方面采取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发出问询函、关注函等各类函件49份,要求相关公司详细说明资产出售目的及商业实质、交易对手方情况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产交易作价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二是向上市公司2017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会计师发出17份执业提示函、关注函,通报深交所所关注的重要会计问题,要求在2017年年报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郑重提醒其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质量;

三是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内幕知情人,并对停牌前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以及内幕知情人是否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股票交易进行严查;

四是向辖区证监局发函11份,提请辖区证监局对公司相关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协助调查;

五是将个别情形严重的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上报证监会查处,并将其调出信息披露直通车公司范围,对其信息披露公告实施严格事前监管。

一线监管机构通过主动监管,持续向市场传递监管要求,明确监管态度,能够较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也净化了资本市场环境,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良好作用。

前述负责人向记者举了两个例子。如部分公司的年审会计师针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函表示,相应上市公司大额应付款项核销理由不充分,公司不能确认该部分的营业外收入;结余的拆迁补偿款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应调整会计处理方式。再如某公司年底高溢价出售亏损资产给关联方,交易的商业实质、交易的合理性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存疑,相关关注函件披露后,该交易因中小投资者反对而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深交所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年报事后审查中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涉嫌利润操纵行为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依法合规披露财务信息的义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深交所将进一步加大会计审计监管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勤勉执业,增强其归位尽责意识,真正发挥核查把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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