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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蜜月期、冷淡期和平静期后 信托业将再次热恋牵手外资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邢萌 2018-04-14 14: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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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易纲表示,今年年底之前,央行将推出鼓励信托等金融领域引入外资的措施。

早在2015年,允许外资控股信托公司的政策便已开放,但在实际中未有外资新进信托业。从过去几年外资参股信托公司的发展情况来看,华东地区某信托资深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对本土环境政策认识不足,很多外资股东很难介入信托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多为获取财务回报。不过,随着跨境投资的逐步扩大,信托和外资可以就国际业务和财富管理领域展开合作,实现资源互补。”

外资持股信托的三阶段:

蜜月、淡出、平静

近年来,外资淡出信托业已成趋势,相对于鼎盛时的11家而言,目前仅余8家信托公司有外资股东,且4家外资股东占股比重缩减。

业内人士认为,自2007年外资机构进入信托行业至今,十余年来外资与信托公司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蜜月期、冷淡期和平静期。

2007年至2012年为蜜月期。外资入股信托公司始于2007年信托“新两规”颁布之后,北京信托率先成为“吃螃蟹者”,其通过战略重组,引入威益投资,后者持股为19.99%,持股比例已是彼时上限。随后,外资机构掀起了入股信托的高潮。截至2012年蒙特利尔银行入股中粮信托(持股比例19.99%)和摩根大通入股百瑞信托(持有19.99%股份),五年期间共有11家外资机构参股信托公司。上述资深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7年开始信托公司重新登记完成,信托优势开始被发现,在此阶段,引入外资主要是为了引入外资股东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金融创新能力,挖掘信托潜力。”

而2015年至2017年2月份之间,多家外资机构开始减持所持信托公司股份,双方进入冷淡期。2015年10月份上海银监局批复了华澳信托股权变更申请,外资股东麦格理资本将所持的华澳信托19.99%股权转让给重庆财信企业集团;同年年底,摩根士丹利出清杭州工商信托11.05%股权,绿地金控接手;2016年,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将所持兴业信托股权的一半,8.4162%转让给福建省能源集团;2017年2月份,经银监会批复,苏州信托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苏州银行接手苏格兰皇家银行所持苏州信托19.99%股权。在此期间,还有4家外资股东持股下降:因未同步增持,新华信托外资股东巴克莱银行、北京信托外资股东威益投资、中航信托外资股东华侨银行的持股比例分别由19.5%、19.99%、19.99%稀释至5.57%、15.3%、17.27%,其中,仅中航信托曾通过媒 体对此回应称:“华侨银行未同步参与增资主要是因为参与其他国际并购,需要符合相应资本集中度要求,华侨银行对我们作出的股东回报非常满意,双方也期待后续更多的合作。”

而从2017年2月份之后,外资持股信托未有大动作,双方关系转入平静期。

外资为何“水土不服”?

“外资股东相继撤资,主要是水土不服。”上述资深人士分析称,一方面,国内信托业务与国外有一定区别,外资股东经营观念与本土环境不符;另一方面,2015年以后,信托产品收益下滑,风险暴露有所增加;另外,外资股东多为财务投资,不参与经营管理;除以此外,外资股东自身的战略调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其逐步收缩了海外市场投资份额。

“除了个别信托公司在风控领域引进国外管理模式外,其他外资股东参与度并不高。”上述资深人士表示,“由于对本土环境政策认识不足,国内信托业也有自己的特色,很多外资股东很难介入信托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多为获取财务回报。不过,随着跨境投资的逐步扩大,信托和外资可以就国际业务和财富管理领域展开合作,实现资源互补。”他进一步说道。

事实上,外资投资信托的限制在逐步放开。2007年《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单个境外机构向信托公司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的持股”。而2015年的《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指出,单个境外机构及关联方投资入股的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事实上,彼时放开的杠杆限制,已使外资机构控股信托公司这一模式成为可行。

但是,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一直没有外资机构控股信托公司的案例出现,外资控股信托公司还有多远?多位信托资深人士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恐怕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向本报记者表示,信托业现在处在由产品趋向为导向向客户趋向为导向的财富管理转型时期,在此方面,外资先进财富管理模式和经验可以被借鉴,目前,由于经营理念、认知偏差等现实因素,外资得到信托话语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外,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由于境内投资者对境外有旺盛的投资需求,开展国际业务的信托公司也越来越多,尤其是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侧重不同境外市场,这也倒逼信托公司提升内控和专业水平。外资股东的引入将帮助信托公司增进对境外市场的了解,包括了解当地市场在交易制度、税收政策、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与国内市场的差异,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财富管理方面,我国信托业起步比较晚,管理规模占比较低,不过伴随着高净值人群对子女教育、养老、慈善、家族财富传承等需求的增长,财富管理的地位将愈加凸显,也在向以客户趋向为导向转型,在此方面,如何与国际财富管理市场接轨,外资相对成熟的财富管理模式和经验则起着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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