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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要立即终止与有违规行为的房产中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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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银行网讯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9月22日,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印发了《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中介结构业务的合作管理。

《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有诸如给购房者提供或参与首付款或尾款等融资、曾制造或参与制造假按揭等5项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关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同业公会。

《通知》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不得与合作机构相互勾结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将金融服务与中介服务捆绑,不得以“返佣”形式给与或变相给与重金机构经济利益。

《通知》还要求银行强化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通知》强调,对于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商业银行应及时将其信息向有关部门报送,并中止与失信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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