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部委:协会商会应严格控制对外投资)
为了规范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工作,维护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改革总体要求,财政部、民政部日前发布的《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协会商会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商会各项资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协会商会应当根据《办法》,按照节约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制定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资产收入、对外投资、资产清查、资产报告、资产评估等全过程,以及资产配置标准和内部管理程序的资产管理办法。
有关负责人指出,协会商会不得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损害协会商会及会员利益。协会商会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不公平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关联方是指协会商会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所有、实际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具体认定标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执行,涉及上市公司的还应当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