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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经理劝客户别赎回基金 巨亏后 银行就赔了200多万?!

来源:理财周刊 2020-12-19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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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理财经理劝客户别赎回基金 巨亏后 银行就赔了200多万?!)

昨天,小编被一篇报道震惊了。

2015年6月,大连的一位投资者孙某(现年57岁),在理财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900万元公募基金产品。

几天后,基金开始亏钱了,她就想马上赎回。

但是,银行理财经理却劝说她继续持有,比如“现在赎回会有亏损”啦之类的balabla,孙某也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就回家了。

结果,不幸的事情就发生了。

赶上股市暴跌,不到20天时间里暴亏30%(900万的30%,大约总共是亏了270万元)。  

牛市高点买入基金

有人说,买什么基金能这么个亏法儿呢?难不成赶上“股灾”了?

还真的是。

注意,这件事发生的时间点是2015年6月,5年前牛市过后的“股灾”大家还记得么?

2015年6月12日,牛市达到最高点5178点,此后就一路暴跌。

而这位投资者买入3只股票型基金的时点,就在牛市最高点2天前的6月10日,要求赎回在16日,正式赎回在6月29日。

发现亏损后怒告银行

发现自己亏了270万之后,孙某怒告银行,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并且一告就告了5年。

最近,这场官司才落下帷幕,法院判银行赔偿200多万元,占到总亏损金额的80%。

看到这里,不知道你怎么看待法院的判决?

判决过程峰回路转

初看案件,小编认为判决极其不合理——

这就像炒股的时候,有人跟你说“要继续持有”,你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结果暴跌了,你就要问这个人把钱要回来。

那么请问,如果没有暴跌,而是继续上涨了,你会把赚的钱给人家吗?

在一审、二审的时候,法院差不多也是这么想的。

判银行赔偿孙某6月16日当天损失的30%,14多万元,而16日到28日的损失是由孙某自身过错造成,应该本人承担。

但到了三审的时候,案件才“翻盘”。

不是因为上面说的不对,而是提供了新的证据。

原来,孙某在这家银行的风险评估测试结果为“平衡型投资者”,而这3只基金都属于“高风险产品”。两者的风险等级是不匹配的,过去他一直购买的也都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这次在推荐下才买了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

这样,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两样了。

本身股票型基金的风险就不低,理财经理还在牛市高位的时候,推荐一个保守型的投资者购买。

这就很不对了。

但还是请注意,银行的错误并不在于事后劝她不要赎回,而是事前就不能向投资者推荐购买。

银行赔偿200万,主要并不是因为那位理财经理说了什么,而是客户的风险等级和它们推销的产品并不匹配。

侥幸心理不能有

虽然这件事孙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大家可千万别以为“买基金亏钱了就找银行算账”是对的,会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你买的基金和你在银行的风险等级是匹配的,那么买了2、3天就想赎回的话,理财经理劝“别赎回”的话,其实还是挺正常的。

因为,基金一般是用来长线投资的,如果买的是a、b份额的话,持有不到一周就赎回,赎回费也是一笔巨大的亏损。毕竟谁也无法预料到之后的走势。

此外,提醒归提醒,客户执意要赎回,理财经理也没有硬是不帮你操作的道理。

何况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哪个不能自行操作呢?出了事就说自己不会那些,只会找理财经理,多少是有点“耍无赖”的成分的。

最后,大家还要注意的是,以后在做银行风险评估的时候也不能太马虎了,根据自己真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才能起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作用。

(文章来源: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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