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9-06-01 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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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

精准聚焦重点领域 有效支持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全省金融系统开展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推动我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对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六部门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有效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意见》提出,到2020年,江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实现金融支持高质量扶贫效果显著、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等四大目标。到2035年,要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二、主要内容

针对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和重要环节,《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二十九条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协调,有效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各项措施。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江苏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根据乡村振兴金融需求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财政支持撬动作用,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

二是围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目标,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辖内开发银行、农发行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依法合规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分支行积极支持江苏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优质客户。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重点围绕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动城乡资金融通等方面开展工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回归支农支小本位。

三是明确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加大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加强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力度,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全省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苏北6个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的金融扶贫工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发展。

四是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的融资需求。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动产质押等信贷业务,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一网通”工程,以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抓手,“一张网”整合政策、产品、服务信息资源,让信息“多跑路”,让“涉农”企业“少跑腿”。大力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优先满足“三农”环境友好型项目的资金需求。

五是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金融机构利用资本市场补足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拓宽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合理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机具等涉农保险参保率,积极开展高效设施农业险种和农产品收益类保障险种的创新,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

六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提升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水平,以农村地区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化布局、拓展功能等方面推进省内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各类经济主体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等非银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增强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推进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近三年来,江苏省“三农”信贷投入持续加大,增幅持续回升。2016-2018年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2.83万亿元、3.11万亿元、3.23万亿元,三年平均增幅为7.38%。2018年,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户贷款余额6949.6亿元,同比增速15.14%,高于各项贷款1.87个百分点。农林牧副渔贷款余额2322亿元,同比增速9.82%,较上年同期提高9.39个百分点。下一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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