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财 - 理财聚焦 - 正文

港交所重大变革!下周一生效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07-28 19:50: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港交所重大变革!下周一生效)

重大变革。

7月28日,香港交易所正式宣布,香港证券市场下调最低上落价位的第一阶段将于下周一(8月4日)生效。所谓最低上落价位是每只股票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这项措施将有助于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并提升交易效率。

香港交易所发布的消息显示,本次第一阶段的调整则会主要涉及到股价10港元至20港元以及20港元至50港元的股票,这两大范围的最低上落价位将分别由0.02港元调整为0.01港元以及由0.05港元调整为0.02港元。

8月2日还有一轮推出前测试

香港交易所的这一重磅变革酝酿已久。

在去年6月,香港交易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下调香港证券市场最低上落价位;在去年12月,香港交易所发布咨询总结。

当时的咨询总结显示,香港交易所接获110份来自广泛界别市场参与者的非重复回应意见。咨询建议分两阶段下调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及其他适用证券(不包括交易所买卖产品(ETP)、债券、交易所买卖期权(ETO)及结构性产品)的最低上落价位获大多数回应人士表示支持,而支持建议的回应亦代表了现货市场的大多数成交额。

经仔细考虑市场人士的回应意见后,香港交易所决定按原定计划,分两阶段下调适用证券的最低上落价位。为确保市场有充足时间作准备,第一阶段将于2025年年中实施;在检讨第一阶段的实施情况后,第二阶段预计于2026年年中推出。

其中,第一阶段,价格范围(i)10港元至20港元;及(ii)20港元至50港元的最低上落价位分别下调50%和60%。第二阶段,价格范围介乎0.5港元至10港元的最低上落价位将下调50%。

而本次即将于8月4日生效的即是第一阶段的调整,第二阶段预计将于明年才能推出。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交易所在今年6月21日成功完成了市场演习。而为准备第一阶段的推出,香港交易所还将于2025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9时正至中午12时10分,安排一场非强制性的推出前测试,以便交易所参与者在随后的星期一第一阶段推出前,验证其系统已准备就绪。

香港交易所表示,强烈建议所有交易所参与者参加本次推出前测试,以在推出前验证其生产环境相应之系统设置。

部分人士关注第二阶段影响

香港交易所此前发布的咨询总结显示,大多数的回应人士支持香港交易所此前提出的分两阶段下调最低上落价位的建议,市场认同适用证券使用较小的最低上落价位对提高市场流动性的正面影响。但是,部分回应人士对建议中的第二阶段表示关注,特别是对较低股价证券的潜在影响。

部分回应人士(主要为庄家及散户投资者)指出,倘于第二阶段将下调应用于较低价格适用证券的价位,证券的买卖价差可能会收窄,投资者将难以通过流通量提供或回转交易获利,因此无法达到提高市场流动性的目的。

对此,香港交易所在当时回应称,目前,价格较低的证券(尤其是股价低于2港元的证券)是按较高的40个点子(即0.01%)或以上的价位价格比率进行交易,这将阻碍交易流转率,因为活跃投资者需支付相对较高的价差成本以跨过价差完成交易。此外,基于更高的价位价格比率,即使股价仅移动一个最低上落价位,被动投资者亦可在挂盘册最佳价格队伍完成交易并获得交易利润,因为一个价差(40个点子或以上)可超过包括印花税在内的回转交易总成本。

香港交易所还表示,庄家活动及回转交易等交易策略需利用较大的价差及排队优先次序,因此,在最低上落价位下调后,有关交易策略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然而,下调最低上落价位意味着活跃投资者的价差成本降低,从而提高股票的交易流转率及流动性。作为市场营运方,联交所必须平衡不同背景及投资期限的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香港交易所相信,该建议实施后,公众投资者将整体受益于更低的交易成本及价格发现的改善,继而鼓励新参与者加入市场以及提升市场活力。

香港交易所当时还指出,一个为期6个月的观察期将于第一阶段实施后开始,以评估第一阶段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检讨成效后如无不利影响,第二阶段的实施计划将适时公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香港交易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