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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知道|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什么是“投资者权益”?

(原标题:财知道|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什么是“投资者权益”?)

“投资者权益”并非金融市场与生俱来的概念,而是在一次次金融泡沫与市场骗局的惨痛教训的惨痛教训中,逐步确立并完善的。

300多年前,英国南海公司向投资者描绘了与南美洲贸易的诱人前景,宣称市场巨大、利润无限——这与当下不少企业炒作“风口”“赛道”的话术颇为相似。

一时间,投资者纷纷跟风,南海公司股价从约100英镑飙升至1000英镑以上。但公司真实业务无法支撑高股价,泡沫破裂后,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这场骗局警示市场:投资者可承担风险,但不应在虚假宣传、信息不透明中被动承担风险。

这一教训在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中再次得到印证。当时股市崩盘后,市场意识到,若上市公司随意包装、证券销售者只谈收益不谈风险,普通投资者将失去公平决策机会。1933年,美国出台《证券法》,确立核心原则:证券销售必须向投资者充分、公平披露信息,禁止销售欺诈,这成为全球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基石。

事实上,投资者权益并非“保证盈利”,而是守护投资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其核心可概括为三点:一是有权知晓真实信息;二是有权在了解风险后自主选择;三是遭遇欺诈时有权追责维权。“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已成共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就是让投资者自主承担合理风险,而不独自为骗局、欺诈买单,为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筑牢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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