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财 - 理财聚焦 - 正文

8月起,个人贷款息费将告别“糊涂账”

(原标题:8月起,个人贷款息费将告别“糊涂账”)

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将迎来新变化——贷款人要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准确完整反映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使个贷各项息费告别“糊涂账”,真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今年3月对外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自8月起,将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个贷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息费乱象时有发生。其中,个人贷款息费披露不到位、不规范,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力是重要诱因。

今年5月就有金融消费者投诉反映,网贷平台及融资担保公司在为其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未醒目、清晰披露担保费率、担保范围等核心信息,担保费未计入借款综合年化利率。消费者后续核算才发现,借款利息、担保费及其他服务费用的真实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6%,远超24%的“红线”。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问题一方面会增加借款人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传导,削弱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会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引发金融纠纷。

即将施行的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新规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新规对百姓日常借贷场景制定了差异化规定——

现场办理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线上办理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从3月对外发布,到8月正式施行,政策预留了4个多月的实施准备时间,让贷款人及其相关合作机构更好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政策培训等。8月起,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目前,不少机构已出台落实新政的具体举措。浙商银行自主研发综合融资成本计算引擎,确保综合融资成本测算结果与官方小程序等保持一致,已实现弹窗展示、强制阅读、变动通知等功能;厦门银行7月发布公告称,8月起新发放的全部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

多家机构表示,已制定相关操作手册,完成内部培训,确保实现贷款成本公开透明,切实守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fund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商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