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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优化!创业板指权重上限逐步压至15% 创新调整方式保障ETF不用被动卖出!

(原标题:重磅优化!创业板指权重上限逐步压至15% 创新调整方式保障ETF不用被动卖出!)

又一重磅指数迎来修订!

11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修订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明确将参考样本股实际权重逐步下调指数权重上限,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4日指数定期调整时正式生效。

创业板指是观测创业板整体市场面貌的核心标尺,挂钩指数基金、ETF、ETF期权等大量跟踪产品,交易活跃、市场关注度很高。本次优化是资本市场宽基指数制度完善的又一重要实践,与境内外主流宽基指数通行做法一脉相承。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优化对标海外主流宽基规则,本次调整不会冲击当前市场,更多着眼于指数未来长期稳健运行。

为什么改?

优化权重结构,增强指数长期可投资性

创业板指跟踪产品规模较大,指数表现牵动众多投资者。

本次修订不会改变创业板指“优创新、高成长”核心定位,指数选样方法、样本数量、加权方式等核心要素均保持不变,指数收益、波动、行业结构不会发生显著改变。修订的核心目标是促进指数内部权重结构向更分散、更均衡的方向演进,降低头部个股异动对指数走势的扰动,防范指数失真,引导被动资金流向更多优质创新企业,进一步夯实指数的资产配置工具属性。

广发基金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创业板指样本股权重分布更加均衡,跟踪指数的被动资金就会由少数头部股票自然向其他样本股分流,其他优质企业在指数中权重将有所提升,让指数得以更真实地还原创业板“百花齐放”的多元科技底色,提升其作为配置工具的可靠性与长期可投资性。

怎么改?

个股权重上限逐步调整为15%,用“加盖子”方式实现

不同于一刀切式的硬性限制,本次采用“分级靠档”机制设置权重上限:在每年两次的定期调样环节,参照第一大样本股实际权重匹配对应权重上限,保持新权重上限至少高于第一大样本股实际权重0.5个百分点,只有当第一大样本股实际权重低于14.5%,才把上限设置为15%。同时权重上限、权重调整因子执行“只降不升、不向上反弹”规则。

截至11月6日,创业板指第一大权重股权重为15.46%。如果临近定期调整时第一大样本股实际权重维持该水平不变,参照公告属于超过14.5%的情形,需加0.5%后向上取整,得到单只样本股权重上限将调整至16%。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尚无法确定临近定期调整时的第一大样本股实际权重,12月实际生效的新权重上限还存在变数,届时可能生效到更高的新权重上限,也可能直接生效到15%的目标权重上限位置。

有影响吗?

重在为长远发展留足空间,调整对市场平稳无感

此次修订不是一次性压减权重,不主动下调个股权重,在机制设计上避免了调样阶段指数产品被动卖出的情况,最大限度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在编制方案修订征求意见过程中,29家指数产品管理人反馈意见,均表示支持本次修订方式。

以2025年12月以来的数据模拟回溯测算,截至2026年9月,指数累计收益相较原指数小幅提升接近1个百分点,波动率基本持平,通信设备与服务、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前三大行业合计权重71.1%,和原有指数水平基本保持一致。整体看本次调整不会冲击当前市场,更多着眼于指数未来长期稳健运行。

富国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未来随着权重上限“只降不升、不向上反弹”的规则逐步发挥作用,个股权重上限在实施过程中稳步压降,头部个股波动对于指数走势影响降低,有利于提升指数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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