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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投顾专属“T类份额”落地:存量基金11月底前完成增设

(原标题:公募基金投顾专属“T类份额”落地:存量基金11月底前完成增设)

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迎来七周年之际,专为投顾业务设置的T类份额正式落地。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机构处获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份额设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规范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发展,基金管理人可以在A类、C类、Y类等现有份额之外,增设一类专用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份额,即基金投资顾问份额(以下简称T类份额)。这类份额不设置(认)申购费、客户维护费,管理费原则上按原管理费的60%收取。

《通知》为T类份额的落地设立了明确的时间点,存量基金拟设立的,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南方基金认为,T类份额是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这项安排落在基金投顾试点的第七个年头,是践行金融为民、坚守客户利益优先的重要实践,推动买方投顾转型走深走实。”易方达财富副董事长、首席投资官安伟则表示,易方达财富将严格遵照《通知》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T类份额配置工作。

《通知》对T类份额的定义、申赎费用、销售服务费、专属标识及设立时间安排等事项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T类份额是指基金针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基金份额类别。

监管鼓励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评估基金规模、持续运作能力、流动性管理水平及投资者结构等情况后,为旗下基金设立T类份额。存量基金拟设立T类份额的,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且货币市场基金不设立T类份额。相关设立事项须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清晰约定并履行相应程序。

在投资者高度关注的费率方面,《通知》给出了明确的降费标准:T类份额不设置(认)申购费和客户维护费(即尾佣),且T类份额的管理费原则上按照原基金管理费的60%收取。

此外,基金销售机构可对T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但费率水平不得高于同一基金其他份额;其赎回费设置则继续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安伟表示,这一制度设计理顺了业务利益链条,有效避免了投资者面临的“双重收费”问题。同时,T类份额将投顾服务费与基金产品本身费用清晰划分,让投资者能够直观感知投顾服务的独特价值,增进对买方投顾模式的认知与信任。

《通知》对基金投资顾问试点机构的配置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投顾试点机构,或由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应当为投资者配置T类份额。对于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合作提供投顾服务的机构,则须坚持最优价格执行原则,优先为投资者配置T类份额。

《通知》强调,严禁试点机构以T类份额名义实施误导宣传、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同时,在数据层面,基金销售机构需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使用的基金交易账户进行标识,并通过基金行业注册登记数据中心交换平台进行信息交换,以强化业务透明度和监管有效性。

对于业务落地的节奏,《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自2027年1月1日起,相关投顾试点机构应当在新增业务中全面为投资者配置T类份额。对于存量业务,《通知》允许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调仓等过程中,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最优执行的原则,逐步平稳过渡至使用T类份额。

南方基金认为,T类份额的意义,由基金投顾业务来兑现。专属的份额就位,投顾机构得以按委托管理的方式构建组合、设计服务,投资者得以享受更优惠的费率,客户的账户与产品的运转,从此纳入同一套逻辑;买方投顾的转型,也由业务规则的搭建,下沉到份额的底层。

2019年10月,行业期待已久的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正式落地,买方投顾模式自此开启了本土化探索之路。

如今,公募基金投顾已试点七年。经过七年的发展,基金投顾业务规模实现稳步增长,行业也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投顾展业形式呈现多元化。

“中国买方投顾市场在监管政策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前几年的持续积累,已经逐步走到了新的发展阶段,可以说行业拐点正在显现,”晨星中国产品总监杨涛认为,“近年来,底层产品费率持续优化,多元资产配置理念不断普及,宏观利率中枢下行推动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上升,叠加资本市场表现整体向好,这些因素都为投顾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T类份额相关新规的落地,是基金投顾业务制度建设的标志性一步。安伟表示,T类份额在降低投资者持有成本的基础上,让投资者获得一份立足买方立场的专业顾问服务,基金投顾市场有望迎来更加规范、透明的发展新阶段。这一安排巩固了基金投顾的制度基础,推动行业真正转向专业服务驱动,更加重视客户资产长期的保值增值和投资体验,是财富管理行业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

南方基金认为,T类份额解决的是底层工具的问题。工具到位之后,考验又回到了每一家机构的专业能力上,配置的能力与陪伴的成色,决定这项业务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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