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周岁 | 保障期限: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五年、八年和十年共三种,您在投保时可选择投保其中一种。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当日二十四时起,至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 |
发行机构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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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障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本主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全部返还投保人已交付的保险费,本主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本主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全部返还投保人已交付的保险费,本主合同效力终止。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本主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 ||
产品特色 | 1、守护健康额外附加癌症保障 购买鼎瑞两全保险(分红型),您不仅可以获得满期生存金、身故保险保障,而且可以额外附加癌症保险保障。 2、保额之外返还保费附加红利 当您获得身故保险金时,我们还将全额返还您所交纳的保费,并给付保险期间内累积红利。 3、保单分红红利增值税收优惠 本保单为分红保单,您可以与本公司分享分红业务的经营成果。您获得的年度红利将采取累积生息的方式进行复利累积,免交利息税。 4、特别权利保单贷款解困救急 您有任何财务需要时,您可以凭保单向我们申请不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的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