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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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年金
被保险人如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每五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间 20年期 30年期
保单年度末
5
10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25%
15
20
25 无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25%
30
★身故保险金
疾病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110%+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220%+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合同生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全残: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全残,可免交自被保险人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应交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意外身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投保人身故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应交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累积生息账户
合同犹豫期结束后,公司为被保险人设立累积生息账户,关爱年金和生存保险金默认转入累积生息账户进行累积生息。账户余额按照公司公布的累积利率复利增值,若公司变更累积利率,则自下个自然月起生效。
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全部或部分领取累积生息账户金额,具体遵照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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