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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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年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若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每年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 给付生存年金,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
生存年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终止或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本公司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您在投保时 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将于下一红利派发日生效。
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保单红利派发日本主合同保 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本公司每年的红利宣告日和本主合同保单期
周年日较迟者。本公司每年六月宣告上一年度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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