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年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年金日,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我们将根据您选择的年金领取
方式按以下标准之一给付年金。
年领:我们将每年按本合同载明的年领年金金额给付年金。
月领:我们将每月按本合同载明的年领年金金额的8.4%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和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之间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年金日之后身故,若年金受益人已领取的年金金额少于本合同的累
计已交保险费的110%,我们将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扣除已领取年金金额后的
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年金受益人已领取的年金金额多于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
险费的110%,我们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生存额外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8 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我们将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相
当于一倍的年领年金金额的生存额外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0 周岁时的保险单生效对应
日,我们将向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相当于三倍的年领年金金额的生存额外给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