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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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满期时有效保险
金额×交费期限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天内因疾病身故,
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
在最后复效之日起180 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除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
保险费外,还将给付身故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本主
合同终止。这180 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
度数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
满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
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主合同身故时有效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本主合同中,身故时交费年度数是指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在的保单年度数
与保险单上约定的交费期限的较小值。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主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
余的权利。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
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
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我们每年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
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分配
本主合同保单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以增加有效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
年度的红利分配。
年度红利派发日为本公司每年的红利宣告日和本主合同保单周年日较迟
者。本公司每年六月宣告上一年度的年度红利。
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本主合同因发生保险事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等
情形而终止或因减保而部分终止时给付。减保时,给付本主合同减少的
有效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终了红利。除减保外,终了红利在本主合同保险
期间内至多分配一次。
本主合同分配的终了红利包括以下三种:
①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
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则将该满期生存
红利与满期保险金向受益人一并给付。
② 关爱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导致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
合同终止,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
有关爱金分配,则将该关爱金与身故保险金向受益人一并给付。
③ 特别红利
犹豫期届满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本主合同终止或因减保而部
分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
有特别红利分配,则将该特别红利与本主合同现金价值一并退还。
上述终了红利的数额可能因保险单特性(包括有效保险金额、交费期限、保险期间、保单经过年度、性别、投保年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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