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医疗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的保险期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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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四天开始给付住院定额给付 医疗保险金。即: 每次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 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的最高给付天数以90 天为限,且累计给付天数以180 天为限。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