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年金保险、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单载明的生效日至被保险人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 |
发行机构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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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交费账户累计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养老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分期领取养老保险金具体的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交费账户累计金额以及当时本公司提供的领取方式及费率确定。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申请转换金额应不低于转换当时本公司要求的最低转换金额。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收到该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当时的交费账户累计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上述“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或生日。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为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为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确定的退休年龄。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