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责任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发行机构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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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家庭用户在使用被保险人供应的燃气时发生燃气事故,造成该用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被保险人有过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燃气事故:指因燃气管道、设施、燃气用具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但不包括利用燃气进行犯罪或自杀所造成的事故。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