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原保险、团体保险、健康医疗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参与投保团体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员工,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 保障期限: |
发行机构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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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部分。 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一般住院医疗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支付住院医疗津贴。每次住院的绝对免赔天数为三天,即: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天。每保险年度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一百八十天。 (二)癌症住院医疗津贴: 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九十天后因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人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癌症住院医疗津贴给付天数最多为一百八十天。 (三)住院手术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施行手术者,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手术项目按表3标准给付手术医疗津贴,每保险年度手术医疗津贴给付金额以五千元为限。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