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财产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从约定的保险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
发行机构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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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墓碑、基座、骨灰盒及地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的损坏,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 (三)暴雨、洪水; (四)暴风、台风; (五)崖崩、空中飞行物体坠落 (六)泥石流、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七)地震、海啸; (八)冰冻。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