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家庭财产保险、自愿保险、主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1年 |
发行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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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由于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保额80万;室内财产,保额20万。 | ||
产品特色 | 1、提供房屋及室内财产火灾风险专项保障的产品:具体涵盖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及床上用品等的火灾损失保障,并承担为防止或者减少财物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低保费高保障,投保手续简单快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