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主险、货物运输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一)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的火车时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目的地的火车时为止。如果被保险货物不卸离火车,本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火车到达目的地的当日午夜起算满四十八小时为止。 (二)如在运输中途转车,不论货物在当地卸载与否,保险责任以火车到达该中途站的当日午夜起算满十天为止,如货物在上述期限内重行装车续运,本保险恢复有效。 (三)如运送契约在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外的地点终止时,该地即视为本保险目的地,仍照前述(一)款的规定终止责任。 注:本条款系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附加条款。本条款与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任何条文有抵触时,均以本条款为准。 |
发行机构 |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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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所致的损失。 (二)各种常规武器,包括地雷、炸弹所致的损失。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