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自愿保险、主险、货物运输险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一、本保险责任始于货物运离载明的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送之时,在通常运送过程中连续,终止于: 1.在载明的目的地或之前交付到收货人的或其他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2.在载明的目的地或之前交付到任何其他仓库或储存处所,其由被保险人用作通常运送过程以外的储存或分配或分派; 3.或者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船满60天,以上各项以先发生者为准。 二、如果在最后卸货港卸离海船后,但在本保险终止之前,货物被发送到非本保 |
发行机构 |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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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本保险承保,除除外责任条款外的,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害 1.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与工潮、暴动或民变的人员 2.恐怖分子或出于政治动机而行为的人员。 本保险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其理算或确定应根据运输契约和/或有关法律和惯例办理。 | ||
产品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