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被保险个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由于单独或共同的过错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个人不能从被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保险人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时,以被保险个人引起索赔的过错行为发生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溯及日后,并且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个人提出索赔为前提。
被保险个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由于单独或共同的过错行为导致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且被保险个人依照法律要求或许可,可以从被保险公司获得补偿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代表被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个人所受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
但保险人承担上述赔偿责任时,以被保险个人引起索赔的过错行为发生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溯及日后,并且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个人提出索赔为前提。
被保险个人因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被提起索赔时,其配偶如因配偶身份或与因与被保险个人共同拥有财产而被连带提起索赔或被执行财产,保险人对其配偶的损失视同被保险个人的损失,按本保险合同负责赔偿。但因被保险个人的配偶本人的过错行为所致的赔偿责任,则不在本保险合同保障范围内。
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个人因被提起诉讼发生的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负责赔偿,但该诉讼费用包含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赔偿限额内,不另外计算。经被保险个人申请,保险人在认为必要时,对已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可先行垫付。
若被保险个人死亡、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财务困难时,第三者对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索赔,索赔原因是由于被保险个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过错引起的,保险人将该索赔视同第三者对被保险个人的索赔,适用于本条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