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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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含车辆购置税)。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折旧率表
车辆种类 月折旧率
家庭自用 非营业 营业 特种车
出租 其它
9 座以下客车 0.60% 0.60% 1.10% 0.90% /
10 座以上客车 0.90% 0.90% 1.10% 0.90% /
微型载货汽车 / 0.90% 1.10% 1.10% /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 / 0.90% 1.10% 1.10% /
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 1.10% 1.40% 1.40% /
矿山专用车 / / / / 1.10%
其它车辆 / 0.90% 1.10% 0.90% 0.90%
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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