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类别:普通意外伤害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 投保年龄: | 保障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的约定终止日24时止。本公司将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并在保单计划书或保单批注中载明保单生效日。 |
发行机构 |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 主附险 | 主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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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银保产品 | 是否是投连险 | ||
缴费期限 | 趸交 | ||
保障范围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或残疾,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残疾的,本公司按下列《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的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四、本公司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 ||
产品特色 |